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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二章 恩威并施


如果李龙和肖火火现在神智正常的话,他们大概会哭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姚军的心里,他们居然是用来杀鸡儆猴的那只鸡,而猴子居然是朱大常,他们的心里肯定是不服气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不服归不服,现在都已经傻了,也开不了口为自己说话,还能有什么意见,自然是没有意见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在姚军的心里,李龙和肖火火这两个人连鸡都不如,拿鸡来形容这两个人,简直就是侮辱了鸡这种动物。

        倒是朱大常算得上是一只猴子,就看他以后,听不听话,能不能做实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姚军现在是需要手下,但他不需要那些为非作歹,横行霸道手下,也不需要吃干饭不会做事的手下,他需要的是能做事情,会做事情的,能听话,懂得听话的手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姚军对手下人的态度是宁缺毋滥,如果没有合适的人员,姚军宁愿不要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朱大常,带我去你那些小弟那里……”姚军淡淡的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朱大常自然是不敢违背姚军的意思,恭恭敬敬的应了一声是,然后小跑地走前面带路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小弟修养的地方离的不算远,走路不过十来分钟就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栋废弃的用蓝色铁皮包起来的厂房,里面摆着二十张床,现在床上躺着十来个奄奄一息的小混混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小弟迷迷糊糊的看清楚姚军的样子之后,虽然身体非常虚弱,无法动弹,但是脸上的惊恐,却怎么也掩饰不住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不是实在动不了,他们现在已经轰然作鸟兽散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朱大常还算是有些威望,经过他的解释和属龙之后,这些小弟才稍微安定一下那颗紧张的心,将心从嗓子眼放到了食道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姚军从他们身边走过,伸出手在每个人的手臂上拍了一下,被姚军拍过的人,身上的虚弱状态就减缓了几分,整个人也有了些精神。

        姚军之前给他们下了蛊虫是专门汲取营养的,就像是田地里的专门吸人血的蛭子一样,会持续消耗人体内的能量,所以才会让他们产生营养不良、缺钙这样的身体反映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医生也都不是庸医,他们查出来的病情是对的,只是姚军的蛊虫根本不是现代医学能搞懂的东西,所以他们知道是什么毛病,但是就是检查不出来病因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姚军将蛊虫收回,他们身体内没有那些蛊虫在时时刻刻的从他们身上汲取营养,他们的精神自然是好了一些,但是失去的营养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补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姚军不是神仙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至少现在那些混混是能够下床了,也能够有力气做一些简单的事情,在他们看来,姚军这一手,就是神仙手段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朱大常看到姚军这一手,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,心中更加不敢有丝毫的小心思,包括那些小弟也同样是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拍一下,什么毛病都好了,太神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潮水县这个地方,几乎是家家户户都拜神礼佛的,对待鬼神的事情,不像其他的地方完全不信,他们都是带着“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”的态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只不过活了大半辈子,也没谁见过神仙,所以这种心思也就比较淡了,大多是人云亦云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在今天,他们总算是见到神仙,姚军的手段就算跟传说中能够飞天遁地,穿山入海的神仙有所差距,但是怎么着也算得上是一位掌控生死的活神仙。

        哪有寻常人能够向他这样,伸出手就这样轻轻一拍,让一个人变得虚弱无比,然后又是轻轻一拍,人就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小弟还不知道姚军这双手轻轻一拍,还能让人立刻变得痴痴傻傻,但是朱大常可是知道的,所以朱大常也对姚军更加害怕。

        姚军虽然给这些小流氓解除了会让身体虚弱的蛊虫,但是姚军并没有完全相信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解除的同时,也在他们的身上留下了一些后手,那就是种下了另外一种蛊虫,就是姚军一开始最先掌握的一种蛊,在侯六苟五他们身上用过的那一种,一经催动起来会让人头痛欲裂,痛不欲生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姚军的威慑手段,如果这些小混混敢不听话的话,姚军有的是办法折磨的他们死去活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包括朱大常在内,所有的小混混身上其实都已经被姚军种下了这种蛊虫,这是姚军的底气所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对待手下,作为上位者要做到的就是恩威并施。

        姚军的实力就是“威”,强大无比的威慑,而种种神奇的手段,更是能够压了这些手下,让他们不敢起其他的心思。至于“恩”的话,就是姚军接下来要做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给每个小混混开出了每个月3000块钱的工资,朱大常的工资是每个月5000块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不多,但是姚军包吃包住,做的好的话,甚至以后还有加薪的机会,前途是光明的,而这些人要做的事情,就是以后帮他看护好乌鸡山,就是一个护林人的工作,也相当于他们的本职工作,看场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这些小混混特别擅长的,完全没有问题,而且比起在酒吧,ktv,洗脚城这些地方看场子,看山护林肯定是要更简单些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不够潇洒之外,其实还是不错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多混混一开始在道上混,其实只是为了威风,为了自由,为了享乐,为了不受那么多束缚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在道上混的久了,一直熬不出头,自然也就厌烦了,其实在很多小混混的心里,是非常渴望着能够过上平静安稳的生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句话并不是说说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在道上混过了,走上了这条路,基本就很难回头。不是每个人都像聂凌风一样,在道上的大门口徘徊了了那么多年都根本走不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道上就像是一个大染缸,你一走进去就会跟里面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,想要再出拉就难了,那些关系不是想断就能断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你就是从道上退了出来,金盆洗手不干了,但是跟你有关系的人没有退出来,那么麻烦肯定还是会找上门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并不是危言耸听。

        姚军就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情,有一个混的不怎么样的小混混因为喜欢上了一个女人,为了给女人安稳的生活,所以就退出了所谓的江湖,安安分的经营一家小饭馆,开始的几年里,日子过得平平安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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