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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0.第三十六片龙鳞(一)


此为防盗章 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,  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,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。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,他也不喜欢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喜欢什么样的呢?

        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,  可现在他知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,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,这眼神好熟悉哦,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。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,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。不过就算再饿,  想吃她也是没门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?

        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,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,  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,  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,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,  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,他是勇士中的勇士,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,  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,  哀帝后宫三千,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,  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。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,  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,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见了她,  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, 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,  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眼神越来越吓人了,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,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。玲珑想把脚抽回来,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,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,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吃下去的话,应该会很舒服呢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灵魂中的“爱”,是完美无缺的,还没有人触碰过,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,诱惑着她去采撷。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,寻常人敢这样对她,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,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。

        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,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,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,一条腿被抬在半空,裙子因而花落,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会被我占有。”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。

        玲珑努努嘴,“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,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,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,可这么一个小小的,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,竟然敢这样直视他,毫不客气地和他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是哪里来的勇气?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?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,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,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,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,将玲珑按倒,声音狠戾:“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,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,你必须记住这一点,否则我会杀死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,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:“啊……你、你怎么这样子,你吓到我了……”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,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,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,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,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,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,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,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。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,她就是随便哭一哭,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,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,她这会儿不哭了,气呼呼地瞪他,“你把我给弄脏了!”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,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,现在可好,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,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!

        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,她骄纵的不假辞色,又不怕他,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,再瞧她嫣红的小脸,当真是可爱至极,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美的人,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。

        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,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。这裙子她很喜欢的,怎么可以这样啦!

        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,但只相处了这片刻,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,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,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最终他妥协了,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,又叫人准备浴水,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。

        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,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,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,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。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,眼下正服侍玲珑的,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,可仍然止不住抽噎,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,简直想给她一脚:“哭什么哭,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,要哭不会出去哭啊?”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,谅这宫女也不敢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,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,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,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?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,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?她表情不变,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,冷冰冰地问:“你是何人?把头抬起来擦干净!”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,又是女子,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,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。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,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,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,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,越看越眼熟、越看越似成相识——“你们是昌平跟元瑾?”

        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,玲珑虽然都见过,但因为太多了,有些就只觉得面善。好在她记忆力超强,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,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,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,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,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,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,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,谁叫哀帝捧着她呢。唯独这位元瑾公主,平日里见了,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,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,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,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,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,让玲珑十分恼怒,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,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瞧不惯玲珑,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。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,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昌平……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,唯唯诺诺的,可若说她不坏,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,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,一对二能打赢吗,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,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!”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,突然朝玲珑扑过来。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,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。“国破家亡,娘娘怎能苟且偷生?还是一起走的好!”

        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,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,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,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,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。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,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!

        国破家亡,不能苟且,我辈先就戮——这是真,殉国烈士。

        国破家亡,不能苟且,你先就戮——这是神经病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,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,她一脚踹开元瑾,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,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。“你要殉国,干什么还穿宫女服?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,你们怎么不在?”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,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,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,就天生比别人高贵?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说说,错在哪儿?”

        永安侯想了几秒钟,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,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,似悔非悔的意味来。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,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,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,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,就是今天晚上,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,然后吃掉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,有些人的爱很神奇,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,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,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——可是这次不行,因为她实在是,太,饿,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,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,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,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,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。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,恰好叫她张嘴吃下,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。现在随着时间过去,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,已经开始被消化,可玲珑却越来越饿。

        和“爱”比起来,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,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,只有“爱”才能让她吃饱。

        吃掉永安侯后,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,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,恢复一下|体力,才好继续作威作福。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,很多事情都不能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夫人,我不该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当然不该。”玲珑打断他的话,“你我自幼便有婚约,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,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,若是有,你我两家解除婚约,各自嫁娶,各自欢喜。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,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,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,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,可你做了什么?”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,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。他倒是不痛不痒,她却觉得手都酸了。“嗯?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,跟初芷?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?做这种事,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?怎样,如今可舒服?”

        谈何舒服,简直悔不当初。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,如今再想来,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,令人发指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,永安侯也一声不吭,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,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,片刻不肯松开,又似是怕松开了手,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。“夫人,我知晓错了,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,我再也不会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嘘。”玲珑点住他薄唇,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。“没可能的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犯了错的人,在我这里,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,又无情如砒|霜。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,被玲珑拥入怀中。他什么都听不清,也什么都记不得了,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:“既然知晓错了,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,对不对?”

        对啊……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,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……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,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:“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是的,是这样的,不想跟她分开,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么,让我吃掉你吧?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,为我提供养分,让我活下去。”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,他仍然眉目俊朗,英俊的令她喜欢。“这才是爱对不对?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不会,他怎么会拒绝,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……永安侯点了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,在这黑暗的房间内,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,她稍微高一些,低头与他相贴额头,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,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,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,尽数被玲珑吞噬,彻底化作她的食物,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,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不够啊,远远的……还不够。

        简直想要化出龙身,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。

        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,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,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。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,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,供玲珑驱使,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,不吃不喝,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,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,未免太过不近人情。丞相无奈,只得请永安侯进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,坐在那不说话,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,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。

        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,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,和真人毫无差别。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?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,连做食物都没资格。

        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,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,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。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,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,可唯有灵魂与爱,不可复制,无法重塑。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,人类懂得爱,去爱,懂得思考,去思考,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,繁衍不息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,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,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,可却跟她不亲了,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,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?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,图的又是什么呢?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?

        一次不忠,百次不容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,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。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,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,再也没有红过脸,吵过嘴,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,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,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,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对此,龙女表示:啊,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,只是不以为意,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,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,初芷这样的人,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,见了棺材不落泪,撞了南墙不回头,不一点点玩死,永远都不会咽气。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,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,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?

        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,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,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,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,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。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,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,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,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。

        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,玲珑不用想都知道。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,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,对其十分信任,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,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。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,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,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初芷自然是美的,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,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,再加上不俗的容貌,有了原主的衬托,更显得明珠蒙尘。

        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,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,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,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,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。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,美丽就要大打折扣。经过这一个多月,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,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,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,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——美人啊最容易迟暮,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?

        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,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,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。在妻子熟睡的隔间,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,这样的感觉,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,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。初芷能让他上心,也是因为这一点。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,对比木头般的妻子,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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